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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2日

啟智技藝訓練中心對桃園市社會住宅政策之訴求及建議


發表於11月4日桃園市社會住宅討論會 
啟智技藝訓練中心對桃園市社會住宅政策之訴求及建議 
文/李崇信董事長、林子靖專員 

編按:近年各縣市政府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並邀請社福單位參與相關研究會議,本文內容歡迎會員夥伴們參考運用,若需要更詳盡的住宅法修法資料及倡議現況,歡迎洽秘書處索取。

我們一直關注社會住宅這個議題,為什麼呢?必 須從組織本身的發展談起。啟智技藝訓練中心在桃 園成立至今已40年了,我們主要服務對象是心智障 礙及多重障礙者,尤其是18歲以上,高中職畢業的 成年障礙者,目前服務的地點主要在中壢、楊梅和 八德區,我們提供居住與生活的支持,還有職業訓 練、支持性就業服務等等。
早期台灣對心智障礙者的服務是很封閉的、隔離 的,即使成年還是一樣用對小孩子的方式去控制他 的進出、不給他購買自己用品的機會,也不期待他 能有一技之常能貢獻社會,但我們組織在成立不久 就引進先進國家的個別化、社區化服務觀點,1985 年(民國74),我們是台灣第一個開始為住民在社 區租賃一般的公寓或透天厝的社福組織,讓住民生 活在一般的社區裡,像一般人一樣去上班工作、下 班回家,自己洗衣服、整理環境、烹煮晚餐,能擁 有家的鑰匙,當初很多台灣各地的機構都來桃園參 訪,甚至國外的NPO也來觀摩。

2016年1月4日

障礙者社區居住權 立法院公聽會

人:陳節如委員
主辦單位:陳節如委員國會辦公室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間:十月二日星期五下午二點起
    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壹、     居住權是基本人權
聯合國於1985年起,將每年十月第一個星期一訂為「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宣示居住是重要權益。於20061213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CRPD) 第十九條獨立生活和融合社區亦明示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選擇居所選擇於何處、與何人一起生活不被強迫於特定之居住安排中生活。
台灣於2011113日通過之住宅法亦宣示居住是基本人權,國民應有適宜之住宅。並於201481日通過CRPD施行法,揭示該公約具國內法律之效力,並要求各級政府負責籌畫、推動及執行各項規定。另於200765日修法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條亦要求各級政府辦理社區居住服務。

2015年4月6日

社區居住聯盟 「住宅法」修法建議

「住宅法」自201112月頒布施行已歷經3年多,聯盟最關注的社會住宅章及居住權利平等章(反歧視條款),令人失望的首先是「社會住宅」一詞因第三條定義的曲解(….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宅。)衍生假社宅之名大舉興建合宜宅的弊病。因此聯盟將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共同推動修法,刪除百分比,讓社會住宅回歸基本定義,就是提供弱勢者只租不賣的住宅。
再者,社會住宅的承租對象排除了提供弱勢居住服務的法人組織,見於3條、第4條、第28條,列舉如下:
3 ……..專供一定所得以下之家庭或個人承租之住宅…..
4 家庭或個人具以下本法所定具特殊情形或身分,指下列規定之一者:於社會住宅承租及住宅租金補貼申請,應以評點或其它機制,強化其優先性….
28 社會住宅承租者,應以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財產基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為限….
立法當時未考量心智障礙者的特殊性,還有台灣住宅及社會環境的限制,障礙者雖已成年但多數仍須公益組織協助其租屋,同時輸送服務,故聯盟擬於「無自有住宅或一定所得、財產基準以下之家庭或個人承租之住宅」補充「提供第4條特殊身份居住服務之」以利有心推動社區居住的組織,可以更容易取得合適的房屋。



巢運之路--記錄2014年10月4日那一夜

104日傍晚時分,25年前發起無殼蝸牛運動的老蝸牛帶領響應巢運的新蝸牛,包括年青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婦女、遊民等不同身份的夥伴們,從25年前夜宿的忠孝東路頂好市場出發,一路步行至仁愛路三段帝寶前。
晚上8點多在主持人帶領下約三萬人一起躺在號稱一坪住宅200多萬的地段,大家一起仰望星空,思考台灣的居住正義能否靠群眾的力量喚回?
答案在1129日給了提示,政權大翻轉,具體提出社會住宅承諾的候選人幾乎全勝,展望2016年中央層級的選舉,期待居住正義力量能再次推倒阻擋改革的高牆!
以下摘錄自巢運發言記錄,讓我們共同見證,莫忘這一切。

2014年8月12日

服務不用把時間浪費在到處找房子:大阪民間異業合作案例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辦公室主任 林育如


今年初(103)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為減輕身心障礙者家庭的負擔,將增設12處社區居住家園,此政策推出,相信讓進行社區居住方案的團體夥伴們感到振奮。但高興之餘,如何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找到合適住宅空間?因為回到方案核心,居住空間的需求,如何被滿足,讓身障孩子可以安心居住,是最關鍵的事。
台北市高房價帶動的高租金,讓補助經費有限的社區居住方案,推動上並不順利;目前方案補助是按人計算,如住滿6人,租金才可稍微負擔,但住宅市場中適合6人居住的大坪數住宅並不多,且租金價格相對較高。若在加上房東、社區的排斥,在都會城市要租到一間合適的住宅真的不易。未來政府資源將越來越有限,民間單位如何面對,以持續提供服務,這是必要面對的問題。
在日本大阪也有相近的問題,政府並不容易提供公有房地或低租金解決法人在服務空間上的需求,而這當然也取決於執政者的施政態度,目前的大阪市長重視財務與經濟課題,所以民間單位自己想辦法較務實。接下來分享一日本案例,大阪民間企業與NPO法人如何進行異業合作,打造提供服務的適居空間。

2013年8月19日

伊甸打造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之路

社會住宅在台南:一個勇敢的實驗計劃
伊甸打造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之路
  
  726日,頂著南台灣攝氏30幾度的高溫,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夥伴們一行17人來到台南市南區大林國宅,這是一個約1,600(其中300戶為店面)的大型社區,屋齡13年,坪數約40(屋內實際坪數為24坪與26坪兩種尺寸),標準三房兩廳格局,目前市價一戶約500萬元,去年,伊甸基金會以法人身份購買其中一整棟,期待結合福利服務及住宅服務以做為台灣社會住宅的典範,當時台南市政府林欽隆副市長、社會局及都發局亦積極促成,然而,啟用後組織面臨的挑戰才剛開始。

特別的好鄰居
  大林國宅為眷村改建,這裡約有全戶1600多戶及商家300多戶,其中包括1,000多位老人住民,新移民也有100多位,特殊的居民結構,黃昏時可見一排排輪椅老人和外傭在社區散步閒聊,當得知伊甸要在這裡提供服務,居民從一開始的排斥疑慮到如今的充滿期許,他們主動邀請伊甸參與社區事務,因為伊甸帶來了無價的禮物,證明自己是特別的好鄰居。
  例如,無障礙斜坡道,長期服務肢障者的伊甸將坡度規劃的相當平緩(上圖),讓其他棟住戶紛紛要求管委會比照修繕以利輪椅出入;伊甸也將附升降機的公務車在非值勤時段提供做社區接送就醫車使用;另外也為當地新移民開辦相關課程,幫助他們更快融入台灣生活。
  伊甸台南區張盟宜區長分享附近店家很貼心,看到坐輪椅的老人及下肢障的服務使用者來了會主動放置斜坡板,伊甸現正與區公所討論,希望未來能將整個社區公共設施都修繕成無障礙,成為台灣第一個無障礙社區。

2012年11月27日

住宅是福利的一部份--韓國社會住宅參訪報導


撰文/社區居住聯盟秘書處專員 林子靖 審稿/社會住宅聯盟辦公室主任 林育如
  去年10月的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上,韓國金秀顯教授的分享讓台灣夥伴十分驚嘆!從1988年漢城奧運到今天的二十年間,韓國的社會住宅政策不僅有具體明確的目標,而且是超越黨派的共識,金老師以「Belated but grand?」(姍姍來遲卻規模盛大)點出這段過程,有「後發先至」的意謂,他特別提到早期台灣有國宅政策,韓國這部份是缺乏的,當時首爾由於高度發展,違建叢生,政府為整頓市容,在1985-1988年間有72萬戶被迫拆遷,凸顯都會住宅供給嚴重不足,以及大量勞動人口的弱勢處境,過程中甚至導致被迫遷者自殺事件頻傳,引發嚴重的社會壓力(附圖一),於是在盧泰愚總統時期(1988-1992)開始推動公共租賃住宅,任期內興建了約19萬戶公共租賃住宅,此後繼任總統皆以推動公共租賃住宅為主要政策之一,並因應需求發展不同類型,例如永久賃貸住宅、再開發賃貸住宅、國民賃貸住宅等,截至2008李明博總統任內已提供110多萬戶公共租賃住宅。反觀台灣此時國宅已成為一般市場住宅,同享高房價利潤,2008馬總統上任首當其衝的便是民怨之首—高房價,而2010年台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成立,終於開始了大量社會住宅論述,2011政府於總統大選前通過「住宅法」,法條中有社會住宅章,但實質推動「政策」還是停留在沒預算、沒主責單位的情況。韓國「後發先至」了,而台灣能否「急起直追」呢?
  

2012年8月12日

從安康平宅更新案 看見社會住宅的曙光

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主任林育如、社區居住聯盟專員林子靖

參與社會住宅運動以來(2010年起),我們終於逐漸拼湊出台北市的居住圖像。例如與國外講師一起參觀松山區的延壽國宅,這一帶交通便利,生活機能良好,屬於「優質國宅」,30幾坪三房格局,目前仲介開價2千多萬元;仁愛路上濃蔭大道旁的帝寶,我們曾在門前人行道上舉辦記者會,這是價格億萬元以上的豪宅;還有參訪新落成的大龍峒公營出租住宅,這裡的一房月租金約1萬多元,已被搶租一空,三房約2萬元,因租金太高,還有空戶待租,可見連年收入158萬以下 的家戶都覺得太貴。看著簇新的建築,雖然是市政府標榜為解決青年及弱勢者居住的需求,然而,弱勢者肯定是住不起的。

於是,我們再沿著木柵路緩坡而上走訪安康平宅,這裡現有1,024戶,屋齡40年,每戶約14坪,每月負擔約200--400元的維護管理費。社區裡設有圖書館、幼稚園、公園、游泳池,乍看之下,雖然房屋舊了點,但寧靜祥和,是個居住的好地方。不過當進入社區後發現,這裡沒有電梯,樓梯間狹窄而陰暗,房間格局非常狹小,採光、通風缺乏,走到最末一排,我們看到家家戶戶門前堆著資源回收物品,而穿過公園來到另一區,陽光映照下的屋舍旁是一排輪椅,造訪安康平宅社工室時,剛好看到一位男士忿忿不平的和社工爭論,為何他不能住進來?可見這裡的房舍是供不應求。

陳怡伶老師 二十年前曾參與平價住宅 的研究,當時報告的結論是:平價住宅本身是為德不卒的政策,因為在規畫時,採弱勢「集居」的方式,使社區內盡皆老弱殘窮,管理時,又形同上對下的審查、監管關係,使社區難以活化,居民情感難以建立。

荷蘭住宅法人機制與運作國際論壇致詞摘要

7月22日台北
荷蘭住宅法人機制與運作國際論壇
陳美鈴常務理事致詞摘要

鑑於住宅法立法通過以來,社會住宅專章之相關子法的修訂,仍缺少培植第三部門興辦的有效政策,因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及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特別舉辦論壇,當天來自建築、學術、社福及產業約200多人參加,陳美鈴常務理事以社會住宅聯盟召集人身份於開幕式代表致詞。

摘要一:政府應該積極參考國外經驗,成立住宅法人興辦社會住宅,增加社會住宅存量,協助更多弱勢者獲得安居的基本權利。

摘要二:現在的內政部營建署,他有一個政策規劃行政協調的系統,可是到後來社會住宅有方案,你必須有一個方案的規劃監督系統,台灣就是很遺憾,我們只有第一個部門,我們缺少二、三部門,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這麼慢的做社會住宅。

摘要三:剛開始的時候,就是在一個錯誤的路上走,因為我們必須引進建商進來,沒有一個國家會賣國有土地給建商去蓋住宅的,不管他的住宅名稱是合宜住宅還是社會住宅,不會有的!

摘要四:土地應掌握在國家手中,不能賣給建商,政府推社會住宅,蓋好住宅後,應引進民間法人機制,避免被建商操控。

2012年5月1日

居住,是人民安身立命的基本權益

余紀忠文教基金會2011年12月11日「面對公與義 邁向永續」研討會 發言稿


文/常務理事 陳美鈴

陳美鈴:各位來賓大家好,我是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社會住宅聯盟(簡稱住盟)做為一個民間團體代表,其實是非常弱勢的,所以我們講話必須大聲,也不能太謙卑,政府才聽得到。住盟開啟了台灣住宅公共性論述,並透過持續的倡議,讓落後百年的住宅法,送進立法院審議中。

民主國家台灣的居住正義論述,最核心的價值思維與關鍵提問是:「居住,是人民安身立命的基本權益?抑是,房子,做為一個商品,是投資理財的工具?」。倘若無法確立核心價值判斷,台灣的住宅問題就永遠無法解決!

韓國的都市化進程與台灣相似,六十年代因工業成長都市化漸漸形成,八十年代高房價與違章居住,變成重大社會問題,甚至嚴重威脅了1988年盧泰愚政權的穩定性。這個能撼動政權的居住問題,令歷任執政者都不敢忽視,2003年盧武炫總統進一步比較了有無公共租賃住宅政策國家之差異,更確信擴大公共租賃住宅政策是根本解決之道,亦多次親自主持住宅會議,提出12%公共租賃住宅願景。然而,成為民怨之首的高房價問題,台灣政府卻未認真正視過,亦無基本法令可遵循,祇有宣示立場態度消極,更嚴重的是,提出的住宅政策亦可能是造成高房價的幫兇。這些態度與作為導致兩大人民居住問題:其一,一般人民在資本市場承受高房價痛苦;其二,進不了資本市場的弱勢人民,無屋可住或居住品質極端惡劣。

簡述韓國公共租賃住宅政策


摘錄自2011年10月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出版之論文集,原作者為講師金秀顯(首爾世宗大學都市與不動產研究所副教授/韓國環境部前副部長)

  韓國以驚人的經濟成就聞名,部分基礎是聚集大城市中廉價且具競爭力的勞動力。以首爾市來說,1960年約兩百四十萬人,1990年增至一千零六十萬人,預估每天要興建近兩百個單位的住宅才足夠容納這麼多從鄉村湧入的人們,因此違建住宅叢生。

   1983年,由於政府實施商業性的再發展計畫,迫使窮人離開違建區,加上房價上漲,民眾普遍認為自己是住屋政策下的受害者,歷經長期抗爭,1989年,政府宣布韓國史上第一個公共租賃住宅計畫(即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2012年1月12日

快速掌握住宅法


從2003到2011,歷經8年的奮鬥,「住宅法」終於通過立法,台灣終於擁有一部住宅法,更具意義的是「社會住宅」政策正式成為台灣住宅政策的一章!理事們在聯盟未成立前即積極推動該法案,聯盟成立後,會員和理監事會的支持讓陳美鈴常務理事帶領秘書處奮力而為,發揮關鍵影響力,這8年來也感謝學術界的協助如華昌宜、黃志宏、周月清、林萬億等教授們,而2010年由本聯盟及崔媽媽基金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發起成立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以社會運動引爆居住正義議題,推動立法,更促成相關法案的修正,寫下近年最成功的社會運動案例。

「住宅法」是台灣第一次以立法方式,透過住宅政策保障弱勢者居住權益,不再僅以租金補貼提供殘補式的福利服務,這也是第一次由社福團體介入、推動的住宅政策,本法案將自公布日(100年12月30日)一年後施行,因此,編輯小組在此將總共54條條文重點條列說明,讓您快速掌握。

住宅法 懶人包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住宅補貼
第三章社會住宅
第四章居住品質
第五章住宅市場
第六章居住權利平等
第七章附則

共七章54條

2011年12月18日

住宅法通過立法

立法院趕在12月14日休會前完成居住正義相關法案的修法, 而住宅法也通過立法,台灣社會住宅政策終於法制化,雖然在社會住宅章、居住權利平等章(反歧視)有許多條款未如我們預期,不過弱勢居住權已邁向新的里程,未來值得期待與努力。

制定住宅法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3日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14次會議通過(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http://npl.ly.gov.tw/do/www/FileViewer?id=87

自我感覺良好的居住正義 「住宅四法」做半套,要加油!--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聲明稿  http://socialhousingtw.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13.html

2011年11月15日

臺灣社會住宅運動源起

轉載自2011年07月第63期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刊雜誌(少部分文字與資料補正)

文/陳美鈴 2011.05.06
‧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
‧ 台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創會常務理事
‧ 內政部營建署「修正整體住宅政策專案小組」暨「住宅法」(草案)增設「社會住宅章」與「住宅權益平等章」成員


  家,生命安頓之所。居住空間,靈魂藏身之處。住宅安歇著漂流的身體,台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焉成立。


  常人生活,是最豐潤素樸的生活。住宅法與國家住宅政策之?實,調節著生命氣息之躁緩。資本市場狂吠而去之時,公義之鐘當響遍大地。


  祈願弱勢兒女如常人擁有平凡的家,互為社區好厝邊。祝禱海洋台灣,容納百川,展現共同生命的飽滿力量。

  這是我為住盟成立所寫下的祝禱詞,也是2010年10月13日在總統府送給馬總統的祝禱詞,更是百年臺灣青年與弱勢的集體吶喊!

  1950年代以前身心障礙服務以提供大型集中式教養機構服務(instiution care)為主,1960年代逐漸走向以社區為基礎的社區照顧(community care)模式。1970年代進一步發展獨立生活運動,美國於1982年組成「獨立生活全國會議」(National Council on Independent Living ) ;歐洲14個國家於1989年組成「獨立生活歐洲會議」(European Parliament Independent Living Resolution ),更積極倡議透過福利服務支持系統(support service)協助,身心障礙者有權選擇留在社區居住(community living),並與社會融合(social inclusion) 之獨立生活方式。

2011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活動報導

台灣如何邁向居住正義? 世界都在看  

彙整/編輯小組

去年4月社區居住聯盟與瑪利亞基金會聯合舉辦了台灣第一次的社會住宅研討會,當時「社會住宅」一詞對一般民眾來說相當陌生,然經過一年的倡議,社會住宅已成為2012年總統選戰的核心議題之一。


同時,歷經一年的籌劃,由本聯盟及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以下簡稱住盟)、台大城鄉所主辦,瑪利亞基金會、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伊甸基金會、台大社工系等單位協辦,由行政院研考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指導,台灣有史以來最盛大的「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於10月3-4日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廳舉行,此次研討會共邀請來自德國、美國、丹麥、荷蘭、日本及韓國六國12位專家蒞臨演講。

研討會開始前(10月2日),大會特別安排一天的台北市及新北市公營住宅參訪行程,由台大城鄉所康旻杰副教授帶領,從延壽國宅、社會住宅預定地(寶清段)到安康平宅、溪洲部落、大龍峒出租國宅,途經豪宅帝寶、空總基地(小帝寶)等,雖然整天陰雨綿綿,講師們卻興致高昂,用心聆聽簡報並熱烈提問。

2011年9月15日

2011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


社區居住聯盟與台大城鄉所、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單位共同舉辦「2011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暨台灣第二屆<世界人居日>活動,邀請包括美國、德國、荷蘭、丹麥、日本、韓國共12位專家帶來專題演講,內容涵蓋:社會住宅政策與制度、社會住宅推動模式的比較觀點(Ⅰ)(Ⅱ)、住宅補貼與財務機制、社會住宅營造模式、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與照顧方案、社會住宅的立法與行政機制等,研討會並邀請江宜樺部長、華昌宜教授、夏鑄九教授、張金鶚教授、徐進鈺教授、許志堅副市長、林萬億教授、陳美鈴常務理事(依場次順序)擔任主持,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規模最大的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


1985年起,聯合國將每年十月第一個星期一訂為「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並頒布七大住屋權準則,作為各國房屋政策指標:(1)固定及安全 (2)經濟可負擔 (3)合適居住 (4)有足夠設施:有獨立廚房、廁所(5)可選擇居住地點及方式 (6)掌握及參與決策及(7)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

從事住宿服務的夥伴們,相信都能感受到住宅對弱勢者生活品質的影響,「社區居住服務」更可檢視政策是否保障了弱勢住屋權,敬邀會員及社福夥伴共同參與。

研討會詳細資訊請至活動網頁:http://shconf-taiwan.blogspot.com/

時間/地點:10月03日(一)301會議室、10月04日(二)401會議室

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歡迎至活動網頁線上報名

聯絡方式:朱貞歷小姐(04)2375-7652 傳真:(04)2372-9100

林子靖小姐0936-250892 Email:taiwanliving@gmail.com

2010年11月22日

總統辦公桌上的住宅祝禱詞

文/陳美鈴 (社區居住聯盟常務理事、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 )

家,生命安頓之所。居住空間,靈魂藏身之處。住宅安歇著漂流的身體,台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焉成立。


常人生活,是最豐潤素樸的生活。住宅法與國家住宅政策之虚實,調節著生命氣息之躁緩。資本市場狂吠而去之時,公義之鐘當響遍大地。


祈願弱勢兒女如常人擁有平凡的家,互為社區好厝邊。祝禱海洋台灣,容納百川,展現共同生命的飽滿力量。

這是我為住盟(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簡稱)成立所寫下的祝禱詞,也是10月13日在總統府送給總統的祝禱詞,更是百年台灣弱勢與新弱勢的集體吶喊。

2010年9月1日

台灣住宅法與住宅政策簡介

2010年7月21日社區居住聯盟常務理事陳美鈴於「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教育訓練課程主講。

社會住宅與住宅協會的角色--以阿姆斯特丹為例

2010年4月13日由瑪利亞基金會主辦,社區居住聯盟協辦之「荷蘭社會福利暨社會住宅研討會」邀請阿姆斯特丹住宅聯盟資深督導Dr. Jeroen van der Veer主講。






台灣的住宅政策:從國民住宅到社會住宅?

2010年4月13日由瑪利亞基金會主辦,社區居住聯盟協辦之「荷蘭社會福利暨社會住宅研討會」邀請台灣大學社工系林萬億教授主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