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謝詩華副總幹事、高雄市心理復健協會陳仙季總幹事,
分享推動社區居住方案歷程
文/編輯小組
雖然在「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中,社區居住服務的對象不限定哪一
種障礙類別及障礙程度,但在落實政策的社福補助作業要點,卻框限為「心智
障礙者」,過去曾有部分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是以智能障礙為主,不包括精神障
礙者,現已釐清、確認是含括在內。
社區居住推動十幾年來,成長很緩慢,至今僅約100多個居住單位,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右表),單位數呈逐年成長,但經費補助卻是下滑的,目前使用者以智障者為主,精障部分僅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有社福組織提供服務,其中又以高雄市心理復健家屬關懷協會單位數最多,共3個家。聯盟回顧方案推動,精障者有權利走出這一條康復之路,也許要歸功於開辦之初,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的積極爭取,以及高雄心理復健協會十年來經營有成。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首次國家報告專要文件
附錄/社區居住服務歷年成效
年別
補助案件數
補助總經費
受益人數
2011
32
21,855,350
317
2012
37
24,890,700
378
2013
38
28,739,500
401
2014
43
26,682,965
406
單位:件;元;人次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依審計部統計資料)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
嘗試非醫療模式的支持
對障礙者家屬來說,最擔心的莫過於父母年老後,孩子何去何從?康協家屬也不例外。謝副總幹事回想,當時會員曾去了解康復之家的經營,發現24小時機構式的服務,並不符合自己和孩子的期待,於是討論出兩個方法,一是信託,一是家長有房子留給孩子,而那時還沒有社區居住方案,後來聽聞周月清教授和社福組織正發起推動,覺得其精神理念較契合,於是向政府爭取,據了解一開始政府並不願意將精障加入,是協會前理事長王珊老師所極力促成。
而此時,剛好有會員家長的孩子已經住院五年了,很希望能重返社會,於是家長就自己去社區找房子,適逢新莊工作坊被鄰居抗爭事件,因此處理起來格外小心,家長買屋後很隱晦的和鄰居打招呼,沒明講住的對象情況。開辦後,這個家就合併了「社區居住」和「家屬的房子照顧自己的孩子」兩個概念。
謝副總幹事說:「起初,只是一種嘗試,做一個Model,我們只是很單純的幫助精障者在家裡生活,就是過渡期的支持,住民準備好了,隨時可以獨立居住或返家。在試辦單位的分享中,發現我們的觀念很正確,沒犯一般組織的錯誤。」她也提醒:「要思考這是一個人,我們應該如何支持他和一般人一樣生活,而他們的家庭該如何被支持。」
融入社區並獨立生活
康協家收費一人一個月2,400-3,500元,對家屬來說還是比康家貴,康家在民國92、93年左右一個月約收6,000-7,000元,但內含伙食費,這邊不含伙食,很快的,生活在這裡的住民發現,自己煮最省,也開始會注意省電,其中僅曾有2-3位需要社工協助介入金錢管理。
住民中有人是日間留院,有人是參加社區復健中心,開始服務時,計劃如何融入社區,是很興奮的過程,謝副總幹事說,在協會不稱呼病
友、老師,也不說是正常人,就是一般人,而精障者的支持服務不如想像的難,就是和一般成人一樣,自主性很強,這裡是一個在他需要的時候,有一個可以讓他安全的生活,慢慢調整的所在。
曾有住民因常與父親衝突,一衝突就發病進醫院,就這樣來來回回好幾次,家人於是考慮讓他搬出來,住到社區居住後,假日由其它住民或社工陪伴返家相聚,回家後他會帶媽媽去爬山,以前在家什麼家事都不做,也不會做,來社區居住才學會,果然慢慢改善親子關係,入住長達三年只發病一次,三年後決定回家,追蹤兩年都是OK的。
曾發生一位住民日間留院時和人起衝突,心情不好喝了酒,很晚還沒回家,其他住民發現他沒回來,就先通知住民媽媽,然後一起叫計程車送他回來,處理妥善後,還記得告知工作人員事情經過。
分享美好的經驗
謝副總幹事坦言,後來變成正式的方案,開始有很多限制,例如開辦費核9萬,只能買冷氣和炊具,人力都是協會同仁兼職支持,房租補助也逐年下降,每次在理監事會被檢討,質疑服務人數少又賠錢。
從93年到100年結束,她分析結束原因:1.成本考量,2.完成試辦的任務,3.住民是房子擁有者會有一些問題產生,如吵架時會以這是我的房子,而讓關係緊張。
而決定結束後,協會也花了半年進行轉銜,其中協助兩位找房子,一位住進手足新買的家,房東孩子也在現居地獨立居住,4個都是成功案例。 回想一開始家屬很懷疑,醫院也不轉個案,認為沒醫療人員陪伴是不安全的,可是到後期,很多家屬開始肯定,到現在還很多人詢問,謝副總幹事表示,協會很樂於與家屬們分享這些經驗,也鼓勵家屬一起做,不一定要申請政府的補助。
高雄市心理復健協會
堅持 社區化的服務
陳仙季總幹事談到協會成立21年,自己也做了21年,畢業就在醫院精神科工作,認識很多家屬和工作人員,當初一起成立台灣第一個社區復健中心,因此對社區化服務比較熟悉,順勢承辦社區居住,即使很多人建議協會既然有復健中心,為何不成立康家?陳總幹事說,康家24小時的照護模式並不是我們所期待的,還是要回歸讓他們獨立自主,她也常和比較穩定的服務對象說,如果你覺得自己OK,想出去獨立生活,我們會幫你去租房子,之後會固定去關懷,平時也鼓勵服務對象晚上多出去參與社區的活動,例如氣功等等。
陳總幹事說,目前方案諮詢者多但申請的人不多,比較多是從醫院轉介,基本上協會會花約兩個星期評估,並安排試住確認可以,才會收案。主要評估工具使用ADL、IADL、社會功能評估量表等,然後再搭配工作人員的觀察,例如工作狀況、人際互動等,會針對服務對象需求執行ISP,人員照護人力比都符合個人照顧辦法規定,目前沒安排值夜人力,也未申請值夜補助,服務進入是下午2:00到晚上10:00,住民平均45歲,很社會化了。
支持的內容,社工主要是陪同就醫,和家屬的溝通聯繫等,教保員有接受復健機構的初階、進階培訓,課程包含很多精神疾病及藥物的介紹,計畫的撰寫、會談技巧和紀錄等,其中藥物的專業很重要,例如,住民突然有走來走去的現象,要考量是不是藥的劑量不對,或者換藥等等的影響,教保員或社工須要有敏感度去發現差異。
協會社區居住單位目前的成員多來自社區復健中心的成員,這樣彼此有點熟識,不會是完全陌生的,避免住民間互相擔心疑慮的狀況。和智障者不一樣,精障住民溝通比較容易,只要病情穩定,介入不須太多,白天陪回診,關心睡眠情形,和人互動情形即可,主要要能敏感他們的變化,狀況不好時,每個旁人都可能會變成他的敵人。
風險 不是謹慎就能預防
另外,怕有意外發生,陳總幹事提到幾個案例,有位住民和家人較為疏離,雖然曾有婚姻、工作,但很難長久維繫,反覆住院後,經醫院轉介過來,在一次下班車禍重傷,住進加護病房,此時還有醫護人員24小時照顧,轉到普通病房就得靠工作人員幫忙,或者協會幫忙找看護再協助申請相關保險補助,這個過程都需要協會以「替代家屬」的角色介入、陪伴,萬一遇到生命離世呢?又該如何應對?
另一個案例是癲癇患者,入住前,家屬都未告知,因此沒叮嚀用藥,結果發作,只能趕快送醫,並幫他找慈善機構的資源幫忙。萬一危及生命,責任又該如何釐清?
理念 需要政策的支持
陳總幹事感嘆,社區裡本來就有各種情形,不一定謹慎就能完全預防。她也坦言,目前開辦三個家對協會的經費、人力已是極限,政府應改善的除了提高補助外,款項撥放也不應延遲,例如101年到12月份才拿到補助,理監事還去借錢貼補,因為員工薪水、租金都不能欠,經營壓力實在很大。
她觀察其他協會推動方案會遇到的困難,大概有鄰居的意見、工作人員異動,以及小型康家還是家屬的首選,畢竟是24小時照護,家屬比較安心。
我們提到某縣市政府要求承辦單位要提出方案成果、結案指標,例如轉出獨立生活等,詢問陳總幹事看法,她不禁苦笑,方案補助那麼少,期待卻這麼高,難以置信!
結語:盼社會住宅保障居住權
曾有市府社工欲轉介65歲以上老化的精障者到心理復健協會,陳總幹事直言,協會是不敢收的,但也疑惑,這種情形不也和一般人一樣!65歲以後要住哪裡?怎麼辦?
她與謝副總幹事不約而同提到,住宅的問題最關鍵,是否有社會住宅或租金補助方案,讓更多有意願者,有機會選擇獨立生活,否則方案的轉銜、結案都很困難。
現在的狀況,即使有個案想搬出去,但考量到會不會突然失業?租金付不起等問題,只好放棄,陳總幹事說,失業、沒地方住的擔心,壓力真的很大,是服務對象難以再承受的生命之重。而很多人家庭都已變調,叫他回到哪個家?
因此,若能透過社會住宅支持,對精障者獨立生活會是一大助力,也省下支持人力、物力、行政等資源。這條康復之路,迫切需要社會住宅政策的支持!
關於康復之家
康復之家屬基層醫療單位,可以收費,還可以刷健保卡,可是卻不用設醫療人員。目前政府的精神照護政策,90%經費挹注在醫療單位,僅10%投入社區式服務,康家即屬於這10%內,並佔其中一半以上經費。
文/編輯小組
種障礙類別及障礙程度,但在落實政策的社福補助作業要點,卻框限為「心智
障礙者」,過去曾有部分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是以智能障礙為主,不包括精神障
礙者,現已釐清、確認是含括在內。
年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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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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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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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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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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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5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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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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