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9日

【聯盟主張聲明】社區居住方案納入托育養護費標準

關於社區居住方案納入托育養護費標準
社區居住聯盟的主張
聯盟於427日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上,針對社區居住服務方案是否納入身心障礙服務托育養護費收費標準,以及相關補助方式等議題討論後決議下列四點主張及原則:
  1. 爭取社區居住方案列入托育養護費補助項目,以利永續經營。
  2. 40%托育養護費。
  3. 須另補助開辦費及租金
  4. 不立案。(維持方案模式)


敬請會員夥伴們支持以上主張,於中央或地方相關會議中表達立場,若有相關意見請洽秘書處taiwanliving@gmail.com(04)2375-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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