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9日

社區居住服務大家談

~回應上一期「辛苦奔波 為住民找一個家」文章
住盟公共事務組訪問整理  2008.07

住盟常務理事周月清教授,一路陪著台灣身心障礙團體逐步發展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服務,從學術研究的參與,伴隨實務界不斷提升專業知能。針對上一期專訪文章「辛苦奔波 為住民找一個家」周教授肯定蔡主任為其他團體帶來可貴的經驗分享,並有以下幾點建議:


堅持專業 把握每次宣導機會

回歸社區、獨立生活是國民的基本權利


周教授舉2004年北美蒙特樓智障者權利宣言及2006年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為例,身心障礙者的基本權利已經有普世的標準可遵循”不被歧視、和一般人一樣平等權利居住在社區裡”,不再只是訴諸於道德層面,專業工作者應把握每次接觸民眾的機會,告訴民眾身心障礙者應享有的權利,以及社會公眾、政府、社會應負的責任。

且時代變遷,大家在學習尊重外籍配偶同時也應學習接納少數族群、邊緣人等社會不均等者。

周教授語重心長表示,若我們接觸的到的朋友,對社區居住服務或個案都無法有正確的認識,未來推展社會不均等者的權益仍將是困難重重,因為我們沒有利用和社會大眾接觸的機會,從事尊重人的個別差異,認知到每一個人是平等的;那我們如何期待社會價值的改變?以及發展接受多元社會、文化及個人呢?因此即使面對租屋不易,也應堅持專業,理性誠實說明住民情形及推展社區居住服務與獨立生活理念~我們就是在為他們找一個家;而擁有一個家是每一個人的權益。

如何向民眾說明社區居住服務?

雖然宿舍的說法容易懂,但「宿舍」的概念和我們在推動的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方案理念是有落差的,因為宿舍代表是暫時的、有集體規範的居所,周教授建議不一定要以「社區家園」或「社區家庭」的名詞向房東說明,但是擁有一個長住的家是每一個國民生命的權利,這個觀念必須透過社工或專業工作者來宣導,切勿以似是而非的概念誤導,造成負面影響。

周教授勉勵第一線實務工作者,帶著參與及推動此方案的自信把握每次宣導機會,雖然仍會飽嚐拓荒的辛苦,但要相信一定會成功!


恭喜心路南區第三個家找到了!
蔡主任和同仁的辛苦總算有成果。社區管理委員會上房東主動分享自己在社區和智障者互動的經驗,跟大家一樣從不認識的害怕到接納的歷程,同時心路播放事先準備的11分鐘紀錄片,呈現過去兩個家的成立過程,讓住戶們靜下心來認識個案,瞭解住民的生活樣貌,瞭解社區居住服務及居家安全的堅持。

因為不放棄每一個宣導機會的努力,房東深獲感動主動追消防安檢進度,也發現因為接觸社區居住服務而讓社區重視過去一直忽視的消防安檢。6月5日消防局已回文提供安檢證明,現在新家正熱鬧的整理中,預計7月中旬就可以搬進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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