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區居住方案納入托育養護費標準
社區居住聯盟的主張
聯盟於4月27日第三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上,針對社區居住服務方案是否納入身心障礙服務托育養護費收費標準,以及相關補助方式等議題討論後決議下列四點主張及原則:
- 爭取社區居住方案列入托育養護費補助項目,以利永續經營。
- 40%托育養護費。
- 須另補助開辦費及租金
- 不立案。(維持方案模式)
敬請會員夥伴們支持以上主張,於中央或地方相關會議中表達立場,若有相關意見請洽秘書處taiwanliving@gmail.com或(04)2375-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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