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

簡述韓國公共租賃住宅政策


摘錄自2011年10月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出版之論文集,原作者為講師金秀顯(首爾世宗大學都市與不動產研究所副教授/韓國環境部前副部長)

  韓國以驚人的經濟成就聞名,部分基礎是聚集大城市中廉價且具競爭力的勞動力。以首爾市來說,1960年約兩百四十萬人,1990年增至一千零六十萬人,預估每天要興建近兩百個單位的住宅才足夠容納這麼多從鄉村湧入的人們,因此違建住宅叢生。

   1983年,由於政府實施商業性的再發展計畫,迫使窮人離開違建區,加上房價上漲,民眾普遍認為自己是住屋政策下的受害者,歷經長期抗爭,1989年,政府宣布韓國史上第一個公共租賃住宅計畫(即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1989年,政府開始建造公共租賃住宅,並穩定增加供給。1990年,興建中的數量只佔0.9%,2000年增加到2.0%,2005年已達2.5%,2010年末,若將興建中的數目算入的話,公共租賃住宅佔所有家戶比例已達6.3%。

  台灣早期有國民住宅政策,但做為公共租賃宅僅佔0.08%,韓國雖起步晚,但目前居住在公共租賃住宅的家戶比例約為4.3%,韓國政府宣示要將供給提高至12%,而每個政黨也競相提出更高供給比率為目標,台灣政府目前則尚未訂定目標比率,韓國政府解決住宅問題的魄力與經驗值得您我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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