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

荷蘭的社會住宅與住宅協會簡扼概述

秘書長 李婉萍2008.07
荷蘭社會住宅的數目,佔該國住宅35%,在歐洲國家僅次於法國與英國。荷蘭約有500個得到政府許可的住宅協會與基金會,提供2,400,000個住所,住宅協會優先協助的對象,是那些因經濟或社會處境,無法為自己找到合適住所者。住宅協會必須符合中央政府的相關法規要求,但他們仍是獨立的組織,有自身的目標與財務責任。

以2005年荷蘭統計所有房屋約六百八十萬戶,其中35%為住宅協會擁有,11%屬於私人所有之出租房屋,住宅自有率僅有54%。換言之,荷蘭房屋中,每三戶就有一戶屬於社會住宅協會所有,不過此數據已比1995年39%為低。

資料來源:CBS, Statline;摘錄自Eksinga, M., & Wssenberg, F. (2007). Social Housing in the Netherland. In C. Whitehead & K. Scanlon (Eds.), Social Housing in Europe ,p.131
1990年代,荷蘭政府已經不再補助興建社會住宅,因此社會住宅的提供無法仰賴任何公眾基金,而必須自行籌募經費與進行風險管理。

儘管有財務獨立的壓力,社會住宅協會仍持續興建住宅,以提供低收入者居住需求,例如以低於一般建屋成本的稅率,興建社會住宅。此舉引發對社會住宅範圍與內涵的討論。主要關鍵之一在於住宅協會對於以社會住宅為名參與的社會活動,以及符合減免稅負的商業活動,二者之間的區別。

因此荷蘭住宅聯合會 提出名為「回應社會(an answer to society)」的五點聲明,聲明住宅協會不應只限於關注硬體(bricks and mortar),同時要關切福利、教育與照顧等議題。

藉由聲明,社會住宅聯盟將集體表明他們回應社會與政治的立場,擴大他們承諾:他們將不再只是為了硬體建築物而存在,他們將積極的參與福利、教育與照顧,同時也將”迫使”社會組織去堅持提供可居住的環境。

「回應社會(an answer to society)」的五點聲明

1.串聯行政區與鄰里(Tackling the district and the neighbourhood)

社會住宅聯盟扮演擔保人的角色,必須對荷蘭140多個行政區的住宅與社會資產進行投資。至於哪些行政區值得投資,都有具體的指標,社會住宅協會聯盟自成一格,擔保必須要有足夠的資源能投資這些行政區;對於其他行政區,住宅聯盟則致力於了解地方政府對於社區發展的願景,以便勾勒發展的目標,住宅協會自2007年中期以來,就期待每個地方政府都推出一個有野心的社區計畫,串聯行政區與鄰里同時也包含投資鄉村地區。

2.適居性(Affordability)

每年都會有個二年期計畫,提供6000萬歐元提供給承租社會住宅者,作為提升適居性的經費。政府一直被要求要提出計畫,與住宅聯盟進行合作,作為住宅政策長期推行的手段。

3.能源維護(Energy conservation)

社會住宅聯盟提出,十年內他們的住屋將減少使用20%的天然瓦斯。能源的花費,代表承租者製造的成本的開銷。在減少這些成本的同時,也能改善環境。住宅聯盟所提出的計畫,不僅作為能源維護策略,該計畫也會清楚的點出執行方式,並說明是否有可能達到更高的能源維護目標。

4.針對特定族群與社會不平等者(Special target group, vulnerable people)

所有的特定族群都希望能得到社會住宅協會提供的房舍以為庇護,沒有人願意餐風露宿,對於有特殊需要的人們,將直接轉介到照顧、諮商與就業。

5.建築物興建(building production)

社會住宅聯盟將他們的資產中,提出250億 歐元投資,將於四年內,興建160,000租賃與自有為目的的住宅。這當中,約有80%適合老人—或是符合此目的。為了能增加創投者(starter),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選擇,住宅聯盟將密集的提供住宅安排,例如讓社會住宅使用者購屋機制(social home-buying schemes)、te-woonconcepten ,或是任何介於兩者之間的策略。

備註:
1.housing associations管理社會住宅的單位,屬於地區性的非營利組織,可投資新建與管理當地社會住宅的開發。
2.€ 25 billion
3.te-woonconcepten 此概念強調住宅的使用者選擇適合的財務規劃,包含住宅的租或購。

參考資料:
Eksinga, M., & Wssenberg, F. (2007). Social Housing in the Netherland. In C. Whitehead & K. Scanlon (Eds.), Social Housing in Europe (PP.130-147). London: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http://www.cecodhas.org%20200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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